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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衣男孩

前面跟大家讲了南大碎尸案这一著名悬案,那么今天就来说说另一件悬案:红衣男孩。红衣男孩的事件或许不及南大碎尸案的血腥与残忍,但其案件诡异程度更甚。此案至今迷雾重重,不要说寻找凶手,连凶手存不存在都众说纷纭,甚至还与邪术续命之说扯上了关系。那么事件详情到底如何呢?请听我一一道来。

时间要倒回到2009年11月5日中午12时许,54岁的农民工匡纪禄从重庆江北赶回巴南区东泉镇双星村高石坎,为上住读的儿子匡志均送钱。家里正门、侧门紧闭,平时从来不开的后门却虚掩着。他从后门进去,家里一片狼藉,娃儿的衣服丢得到处都是。

他正觉得不妙,走进正屋,灯还开着,眼前一幕却让他大惊失色:13岁的儿子身穿红色的花裙子,双手、双脚被绳子结结实实地捆着,脚上还吊着一个非常大秤砣,捆着手的那一根绳子还拴在屋梁上。而儿子双脚离地几厘米,脚边一个长椅被推翻在地,并且全身冰凉,显然早已死亡。

匡志均是匡纪禄的独子,匡纪禄41岁时才得了这个儿子,心中悲痛可想而知。眼前的情景早已让他崩溃,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哭起来。

等到匡纪禄稍稍平复了一下才想起报警,报完警,巴南区刑侦队的刑警们很快就赶到了现场。

刑警们一进屋就看见屋里地上到处是衣服和杂物。孩子用过的课本、作业本,散乱地放在床上、桌上。桌上还有两包方便面,看得出吃了一包。而电子表、书包、计算器、手机、光盘等孩子的遗物则是留在床上,警察查看后发现书包里只剩下了32.5元钱。

匡纪禄说刑警们很快就将儿子从屋梁上放了下来,脱去他的红裙后,发现儿子贴身竟然穿着他堂姐的游泳衣,儿子自己的衣服则是一件没穿。并且儿子被放下来后,他们才得以看清,儿子遗体额头前有一个小孔和一些其它外伤,而大腿、双手、两肋、双脚裸部上方,都有极深的勒痕。

到了当日晚间,市公安局的刑警和法医也赶到了现场。

法医检查过后告诉匡纪绿,根据初步推断,匡志均是在48小时内死亡的,也就是11月3日到4日这个时间段。至于死者身上,除了多处深深的勒痕外,几乎没有其它外伤。

事后为了查清死因,匡纪禄同意法医带走了儿子的内脏等物,回城里解剖。

没多久,匡志均的母亲辜登会也赶回了老家。孩子母亲早已在路上就哭红了眼眶,然而在见到孩子遗体时,还是忍不住嚎啕大哭。

悲痛过后,便是悔恨,后悔让儿子独自留在老家,恨有歹人害了儿子性命。于是次日,夫妻俩便打起精神应对刑警的询问,势必助警方早日捉拿凶手归案。

辜登会对刑警说明道,自己和丈夫都在江北区打工,家里就儿子一人。平时,每个周末儿子都回江北和他们在一起。因为10月24日儿子回江北时,他们给了儿子几百元当作饭钱、资料费等,儿子就说下周11月1日不回江北了,要自己回农村老屋。

辜登会还对警方强调道,平日里,家里的后门从来不开,都用两块大木板挡着,外加一根钢筋。儿子死后,大门、侧门关着,后门却开了,两块大木板和钢筋被放在门的左右两旁,这显然不同寻常。

匡纪绿也在旁说道,儿子上次和他们相处时,一点一场表现也无,总之:

“我们不相信他会自杀!”

然而事与愿违,警察查案毕竟是要靠证据和事实说话的。

案发近一月后,巴南区警方便通知了夫妻俩对匡志均的死亡鉴定结论:“排除他杀、自杀,属意外死亡。”

2009年12月5日,巴南区警方给了匡纪绿的两份通知书,第一份是《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不予立案通知书》,上面写着:“控告人匡纪禄于2009年11月5日提出控告的匡志均死亡案,我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如不服本决定,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本局申请复议。”

第二份通知书是一份证明,上面写着:“经市、区两级刑侦、技术部门调查,匡志均死亡事件排除他杀、自杀,属意外死亡。”

匡纪禄很不理解,也对警方的鉴定结论不服。当时,他质问警方:“什么叫意外死亡?既然不是他杀和自杀,我儿子究竟遇到了什么意外?这种意外是怎么出现的?”

然而对于他的疑问,警方当时没有正面回答。

于是,匡纪禄第二次要求警方解释“意外死亡”的含义,警方想了一会儿说,比如玩游戏也可能引起死亡。

匡纪禄再次提出疑问:玩什么游戏?和谁玩游戏?如果是玩游戏引发的死亡,那我儿子死时,双手、双腿捆得非常专业的结又从何解释?我儿子双手被捆后,不可能把自己“挂”到屋梁上去,更不可能再穿上大红裙子和游泳衣。

后来巴南区刑侦支队的负责人告诉他,不仅是区局,市局也无法解释发生在匡志均身上的这些现象。

“如果不服区局的鉴定结论,可到市局申请复议。”警方安慰匡纪禄说。

“明天(12月9日)我就要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匡纪禄说。

事实上匡纪禄申请复议的结果对于今日的我们来说,已经是显然易见了。至今仍未有凶手落网,并且警方甚至也没有对这起案件再做任何努力,就已证明了匡纪禄的申请失败。

那么这件案子究竟有什么疑点,以至于媒体介入并报道后,使得大众都对案件真相议论纷纷,甚至还与鬼神扯上了关系呢?

首先,对于警方遮遮掩掩的意外死亡的说法,实际上后来有过官方解释。

警方当时在匡志均的死亡现场,也就是他的常住屋里,发现了《圣斗士星矢》的光盘,以及一根铁链。

看过这部动漫的都知道,其中有一名圣斗士,叫做“瞬”。“瞬”第一次在作品里出场时,也是13岁。瞬的武器是星云锁链,锁链会缠绕在身体上。这或许会让小男孩模仿,他屋里的铁链,也印证了这一猜想。

虽然动画里的“瞬”看着很女气,但其实他是男儿身,这种性别的双重性带有一种迷人的气质,也很容易让有特殊性取向的孩子,对这个角色充满迷恋。

此外床上和身上还有蜡烛滴痕,并且警方还在死者身上提取出了男孩自己的精液,因此,警方认定这个年仅13岁的农村小男孩死于性窒息。

什么是性窒息?

这里需要做一个简单的科普,所谓“性窒息”,国外也称自淫性窒息(autoeroticaphyxia)或自淫性死亡(autoeroticdeath),是指性心理和性行为变态者,独自一人在偏僻隐蔽的地方,采用缢、勒颈项等控制呼吸的方式,造成大脑的缺氧状态,刺激增强其性欲以达到性高潮。由于实施过程中很容易发生意外,这种行为有很大风险会导致窒息性死亡。在国外,Hiychfelt在1948年最早对性窒息进行了描述,国外相关的报道也较多。在国内,法医学家李德祥1980年首次对性窒息死亡进行了报告,近年来时有此类案例的报道。由于性窒息患者常打扮异常,死亡现场较为特别,易被误认为是他杀或自杀,同时还可能在保险和遗产继承等方面引起法律纠纷而本案中的匡志均也十分符合这一点。

综上所述,警方得出最终意见是“本案例中死者的年龄(未成年人)、有自虐倾向、现场大量动画光碟(很多情节涉及铁链等物的捆绑)以及房梁上陈旧的绳索摩擦痕迹等现象,有理由推断死者在动画光碟的“引导”下,多次实施体位性窒息的方式来达到性快感的目的,最终导致窒息死亡。”

然而警方的结论虽然看似合理,却不合情,况且在此结论下,依旧有好几个无法解释的疑点。

试想一下,一个年仅13岁,常年居住在偏远农村地区的小孩,哪里靠着自己想到到这种高级玩法呢?动漫里的角色也不过使用锁链作为武器罢了,小孩如果要模仿,也只会拿着锁链打架。如果没有成年人的特意引导,一个小孩子怎么可能会想到对自己做出这样的行为?

退一万步说,就算这一切的行为都是这个孩子自己想到的,但是在手和脚被同时绑着的情况下,挂上秤砣,将自己吊在木梁上。这番操作,各位看官可以想象一下,你们认为仅靠着自己一个人能做到吗?

何况死者匡志均的头上还有被针刺的伤痕,如果先绑住自己,再用针刺自己额头,基本办不到。如果先刺自己额头,再将自己双手双脚全部捆绑,再挂上秤砣,更是办不到,为什么?你的额头受到那么剧烈的疼痛,还会有多余的力气办那些复杂的事吗?又不是要自杀。

说到自杀,死者匡志均自杀的可能性也几乎等于零,首先按照上面的分析,同样的操作,独自自杀也是不可能做到的。其次,据被害人同学及家人反映,死者生前并无自杀征兆。

最后,自杀根本不必搞这么麻烦,又是捆绑,又是针刺,还挂个秤砣,史上从没见过这么复杂的自杀法。

那么排除了自杀和意外死亡这两种可能性,就只能是他杀了。

是什么丧心病狂的人会跟一个孩子过不去,要下如此毒手呢?

根据匡纪绿的邻居们的说法,匡纪绿全家都很老实,平时对人也友善,从来不和别人发生纠纷。

匡志均平时少与人说话,害羞得很,虽然成绩不太好,但人和他妈、老汉一样,老实得很,从不招惹谁,以前也从没发现他有穿女孩衣物的怪癖。所以他突然这么死了,全村人都觉得太怪了。

由此可见,如果是他杀,那么仇家寻仇的可能性便很小了。

排除了仇杀,就只剩两种可能了:激情杀人与预谋杀人。

这里我认为激情杀人的可能性也相对较小,一般来说激情杀人,犯罪者行为会比较冲动,对受害者身体上造成的伤害也会更严重,并不会在杀人后还花这么多时间来布置一个这么复杂的现场。

何况匡纪禄曾透露,匡志均在2009年10月30日(星期五)放学回家过周末,他本应于11月1日(星期天)晚上返校,但一直没有返校。校方称曾经尝试过数次与匡纪禄联系,但匡纪禄恰好那几天刚好手机坏了,于是没能联系上。

匡志均的死亡时间段为11月3日至4日,也就是说从10月30日放学回家后,到11月3日这个时间段,很有可能发生了什么,他也许遇上了什么人,也许被什么人囚禁在了家里,都是有可能的。

这样看来,预谋杀人的可能性就很高了,毕竟在匡志均“失联”的这段时间里,没人知道他遭遇了什么。

那么这里我们可以靠逻辑推理一下。

匡志均当时生活的村落,以老弱妇寡居多,年轻力壮的基本都外出打工了,所以熟人作案可能性较小。

那么还有谁有犯罪嫌疑呢?要知道,匡志均的死法十分奇特,如果不是像警察推论的那样性窒息而亡,那很显然这个死法揭露出了凶手的性癖。凶手十有八九恋童,且有施虐倾向。

关注社会新闻的读者朋友们应该也注意到,近几年经常会有一些虐童的新闻热搜,甚至有许多施害者居然还为人师表。

此外,据重庆国宾妇产医院一位博士生导师透露,目前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已经将黑手伸向农村留守儿童,并且不仅是对幼女进行强奸,同时也对男童进行性侵犯。

因此,有网友合理推论,会不会凶手就是有组织的专挑匡志均这种落单的农村男孩下手。或许凶手根本就是个惯犯,只是这次犯案手法太“过火”,才引来了大家的关注。

再者,匡志均的邻居们皆表示在其放学回家后,一直到11月5日这个时间段,都没有在外见到过匡志均的踪影。这一点也佐证了预谋犯案的可能性,犯罪者很有可能早早就将匡志均囚禁了起来,在施行了一定程度的虐待后,便实行杀害,最后在深夜潜逃,避人耳目。

在案发初期,这种推理似乎是最令人信服的。

然而,随着案件相关信息被媒体大幅度传播,越来越多的猜测与推理浮出水面,这时,一种邪术续命的说法吸引了大部人的注意,并同时获得了众多的支持者,估计到了现在,这一说法也是支持者人数最多的。

首先,在案发的前一天,匡志均的母亲辜登会就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从未谋面、个头很高的男人悄悄进入他家农村老屋,并在梦中催促她赶紧回家看儿子。

于是辜登会才赶紧催丈夫回老屋看看。

这个梦也为邪术杀人的说法提供了一定的支持,也许这就是上天给予的启示,只不过一切还是太晚了。

其次,被害者过于奇特的死状,更加有力的证实了这个说法。

那么,所谓的邪术续命,到底是怎么续命,又是如何与红衣男孩的案件对应上的呢?

我来解释一下吧,懂一点道术的人可能会知道,按道法术上来说,至阴命格之人的魂魄用作修炼法术,应该算是最好的东西。而此事件里面的小男孩便是拥有阴命格的人。并且在死亡的当天,小男孩刚好满13岁生日零13天,在道术上讲,这一天是最阴的一天。

在时间上,凶手选择了最阴的一天。被害者的死状又集齐了金木水火土五行:秤砣为金,房梁为木,泳衣为水,红衣为火,地面为土,外加头顶有针眼。按照道术里面的取魂说法,这是非常行得通的。

首先,凶手先把男孩制服,然后给他穿上了红裙子(据说是锁魂红衣),再在脚上绑上了秤砣(据说是坠魂砣),这便是留魂。之后把男孩杀害,并且用针(据说是分魂针)插入他的头顶,这即是泻魂。凶手当时应该还拿着一些装魂魄的法宝,比如葫芦等。

泻完魂之后,按照道术上的说法,人的魂魄是不会被取净的,必须让死者离开地面(离土),所以为了取净男孩的魂魄,凶手又把男孩挂在房梁上,房梁为木,木代表生命,有引魂之功效,这样才能把孩子的魂魄取干净。而13岁零13天,以及穿着女性亲属的水性泳衣,则是为了让其魂提到至阴的地步。

这个说法很多人支持的另一个原因就是,按道术上所说,若凶手真是为了取魂给自己续命的话,他杀了这第一个小孩之后,还要再杀12个拥有相同命格的孩子才可以成功。

所以,在那次事件之后,有人推测还要死12个小孩,而事情就是如此的巧合,之后在莆田4人+天台5人+天台2人+电话亭遇害女孩1人。这些人与红衣男孩加在一起正好13人。

并且最后一个死的小女孩,也是吊死。这个吊死的女孩是2005年8月18日出生,那一天在阴历是7月14日,也就是中元节,俗称鬼节。

如果你觉得案件到这里还不够令人毛骨悚然的话,那么今年发生在武汉的一起类似案件更是为此案添上了一层浓厚的神秘色彩。

据澎湃新闻6月22日报道,湖北武汉一名12岁男孩在家中三楼倒挂在横梁上死亡,更令人怪异的是,男孩穿的是女装,脚上绑着绳索,警方经勘察得出结论:男孩系意外身亡,性窒息。家属质疑警方的定性,认为孩子一个人不能独立完成这些操作。

死者父亲透露,孩子死在家中的3楼,那里一般放杂物,上去的人很少,一般一个月才上去两三次。他认为,孩子的死因有蹊跷,“绳子也不是我们家的,身上穿的衣服也只有一件是自己家的,其余也不知道是谁的。”

死者父亲提出了以下几点疑问:

1、一个12岁少年,如何将自己倒吊在横梁之上?

2、如此专业的捆绑手法,手机上并未发现相关教材记录,孩子从哪里学会的?

3、孩子身上的异物,是哪里来的?

4、如果是意外身亡,孩子从哪里获得这些不良信心以及捆绑手法的?

各位看官,是不是觉得这起案件非常眼熟呢?简直像是重庆红衣男孩案的翻版。

于是有人推测,也许是红衣男孩案的连环凶手再次犯案。

但更流行的说法是,有人以相同的邪术杀人续命。

事实上,无论真相是邪术续命,还是变态犯案,其本质并没有什么区别,都是杀了人,犯了命案,理应受到严惩。但由于官方并没有做出任何翻案的决定,所以无论网上大家如何合情合理的推测,都只能算作网络传说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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