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再被狐狸骗一次》有感400字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无疑是《再被狐狸骗一次》片段——“会做贸易的狐”。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我”捉到一只小狐狸,之后把他关在笼子里,第二天早上狐狸妈妈送来一只很值钱的火鸡,但作者以为这样关下去,母狐会继续送火鸡来,但让作者没想到的是,母狐叼了两只火鸡,见作者还不放自己的孩子,于是将作者家搞得乱七八糟,仿佛在说:你这个混蛋!做生意不讲诚信!看我怎么收拾你!
读完这个章节,我只能说:做人不能太贪婪!否则会得不偿失!是啊!就像文中的作者一样,本想母狐那么笨,见孩子不放,一日就送一只火鸡来交易,可作者错了,母狐将他家的所有用品踩过,将他家所有木制品咬了个精光。这才让作者放了小狐狸。两只火鸡的价钱怎可以跟装修的价格相提并论?如果回过头来。我们就不难发现,是贪心和欲望导致的,如果作者当时放了小狐狸走,就不会成现在这样子了。来自:wuliaokankan.com
想一想,在生活中,也有相似的例子:有一名男子在彩票站狂买彩票,买了不中又买,没中大奖还要买,总共买了几千张,一共花了两万元,结果得不偿失,最后以上厕所为借口溜走、逃之夭夭。
贪婪有股巨大的力量,使人变得不省人事。俗语说得好:“欲望就像滚落的山石,一旦开始运动,就再也停不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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