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中式婚俗中的定亲习俗

  定亲前议亲,议亲始议“小礼”,在买卖婚姻年代均讨价还价。一般“四洋红”或“六洋红” (绸缎衣料四至六件),金戒子两只、金耳环一副;聘礼,小礼三十六,中礼六十四,大礼一百廿(银圆);食品,个数“六十四”,即包头64对、油包64只、麻饼64只等,尚有老酒2担至8担不等,故生囡有“老酒甏”之称。
  定亲后,男方将上述礼品用杠箱抬到女方。女方回礼多为金团、油包及闺女自做的绣品。定亲凭证,男方送“过书”,俗称“红绿书纸”(纸张两层外红内绿),女方送“回贴”认可,俗称“文定”。故旧时夫妻吵嘴,妻子常说我是有“红绿书纸”的,以此抑制丈夫。继“文定”后择吉迎娶,由择日店拣“好日”的日子。亲友送礼,婚礼多是现金,或喜幛、喜轴,并书以“百年好合,五世其昌”、“天作之合”等。送嫁礼多为绣花或绸缎被面、被头或日用器物,亦有送红枣、花生、桂圆、莲子,寓“早生贵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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